王巨山副教授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日期: 2018-06-15 作者: 供稿单位: 文传学院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文传学院王巨山副教授被授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此次表彰共授予全国99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50家单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5年,我校在省文化厅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被列入文化部、教育部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培计划”首批试点院校。王巨山作为我校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项目负责人,连续三年负责项目组织与实施工作,共计完成八期文化部、教育部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工作,涉及浙江、云南两省近十个非遗项目,累计培训传承人四百余人。


王巨山,山东大学考古与博物馆学专业毕业,历史学博士学位。自2005年起,一直从事非遗保护理论研究与保护实践工作,至今已有14年时间。近年来,发表非遗保护理论相关文章近30篇,出版《故事传说:杨家埠木版年画研究》《浙江文化遗产保护史》《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实践》等多部与非遗保护有关的著作,主要涉及非遗保护理论、非遗与博物馆保护关系、非遗影像记录与传播几方面研究。此外,他多次参与浙江省省级非遗名录项目和省级传承人评审工作,先后参与多项地方非遗项目保护实践,如2012年《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年《景宁畲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2017年《宁波梅山非遗特色小镇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编辑: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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