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获批国家语言能力建设改革试点单位
日期: 2026-01-18 作者: 供稿单位: 国社学院

近日,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印发《关于扩大国家语言能力建设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6〕1号),浙江师范大学成功入选新增国家语言能力建设改革试点单位,跻身全国6所新增试点单位行列。


此次试点建设,是教育部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有关工作部署,探索新时代语言人才培养新路径的重要布局,旨在加强语言培养路径和模式探索,全面推进国家语言能力建设。


本次试点的主要任务有:紧密跟进国家战略需要、技术发展趋势、社会用人需求,开设语言科学或语言科学与技术专业并招生,探索建设语言科学研究院或学院,形成语言科学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教材课程体系、优质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成果案例,形成语言科学学科建设方案。


未来,浙江师范大学将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立足学科与人才优势,聚焦语言学科前沿方向,系统推进专业结构优化与育人模式创新,深化科教融合与跨界协同,持续提升语言人才培养质量,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浙师力量。


编辑: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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