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考办下发《关于同意浙江师范大学等社会助学组织开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批准我校为“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
这是全国考委首次开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工作。2012年9月底,全国考委专家组对推选学校进行了严格考核评审,浙江省包括我校在内的2所普通高校获批,全国共22家获批。
近年来,学校助学自考工作坚持“思想引导、学业指导、社团倡导、心理辅导”的办学理念,以学生党建引领、提升教学质量、活跃校园文化、关注全面发展为主抓手,综合业绩明显,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先后被评为全国高教自考示范助学组织、全国高教自考工作先进集体、省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省自考助学优秀院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