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线上)于2022年8月25-26日在上海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律史学会法律古籍整理专业委员会主办,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甲、金、简牍法制史料汇纂通考及数据库建设”课题组承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庆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早稻田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南昌大学、长沙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台湾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西安社会科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北大学、信阳师范学院、中国海洋大学的六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开幕式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陈迪老师主持,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主任李秀清教授致开幕式辞,向各位学者的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李秀清教授指出,通过出土文献研究早期的中国法律史,是寻找中国法律史基因的过程,并能够有利于我们理解世界早期法律文明的相同特征。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自成立以来三十多年取得的成果,都离不开各位同仁的帮助和支持。期待我们能在法律古籍的整理研究、法律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次会议共分为六场,二十七位发言人就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作出了精彩的报告,各位评议人进行了针对性的点评。
第一场为会议主题演讲,由吉林大学刘晓林教授主持。清华大学李均明教授的论文《五一简所见与“君教”相关的三种文书形式》探讨了五一简所见主管首长批示相关的“君教”木牍、“君教”竹简及“君教”两行三种文书形式。武汉大学陈伟教授的文章《〈岳麓书院藏秦简(柒)校读》对《岳麓书院藏秦简(柒)》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庆北大学琴载元老师的论文《家传的简牍文书——再论睡虎地秦简法律文书的性格》指出了睡虎地秦简的典型性和特殊性,探讨了睡虎地秦简中法律文书的实效性。
第二场学术研讨由华东政法大学姚远副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杨博老师的文章《简牍典籍和律令的“序次”》对简牍典籍与律令的“序次”进行了比附。早稻田大学长江流域文化研究所小林文治老师的论文《从“发征” 的性质看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简115的归属问题探析》探讨了“发征”的概念和性质,指出《秦律十八种》115简很可能属于兴律。中国政法大学张传玺副教授的论文《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盗罪关联之赃诸条重释》对《法律答问》中与盗罪有关的条款进行了深入研究。中国海洋大学李勤通教授的论文《岳麓秦简中律令简所见的秦司法程序》对秦司法程序中的侦查程序、诉讼资格、上奏程序、监察程序和特别审判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华东政法大学邬勖老师的论文《岳麓秦简律文字词补遗》对《岳麓书院藏秦简》第四、六卷所刊载律文部分的若干字词进行了释读。张传玺副教授、刘自稳老师、王捷教授、王安宇老师、李婧嵘副教授分别对以上五篇文章进行了评议。
第三场学术研讨由上海科学院陈炜祺老师主持。南昌大学周博老师的论文《卜辞所见的拘系动词》对卜辞中的鞫、梏、係、㚔、執等拘系动词进行了分析和区分。长沙文物考古研究所罗小华研究馆员的论文《清华简〈子犯子余〉中的“桊”》对“桊”字进行了释读,并论述了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中的几种刑具。中国政法大学刘自稳老师的文章《秦基层徒隶劳役分配原则考辨》结合里耶秦简、岳麓秦简等中有关徒隶的律令,考辨了徒隶基于何种原则被分配不同劳作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王牧云博士生的论文《秦简牍所见官有财产借贷关系研究——从“学为伪书案”说起》解读了岳麓秦简中“学为伪书案”,分析了秦时官有财产借贷律令规范。台湾大学黃川田修老师的文章《王静安先生追悼座谈会译文及札记》是原载于1951年《怀德》第22号中的《王靜安先生を追想す》一文的翻译和注释。黄海老师、周博老师、邬勖老师、陈迪老师、罗小华老师对以上五篇文章分别进行了评议。
第四场学术研讨由华东政法大学陈迪老师主持。湖南大学李婧嵘副教授的论文《秦统一进程中新地的法律治理》通过探讨秦灭六国过程中对新地采取的一系列法律策略,分析了新地律令的特殊性和过渡性。西安社会科学院刘鸣老师的论文《敦煌悬泉置〈月令诏条〉的节选原则及编排规律》指出《月令诏条》的具体条款排列分别以每季的主题词为纲,下辖“直接条款”、“保障条款”和“顺应五行之举”三类。信阳师范学院姚磊副教授的《悬泉汉简所见的一则“使奴”史料》对悬泉汉简中的“使奴”“使婢”的身份、工作、报酬等情况进行了阐述,为汉代边地基层治理带来了新的认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笑雪博士研究生的论文《〈法律答问〉“律曰‘与盗同法’”条再读》对“与贼同法”的段读、法律目的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且比较了秦律令与汉律令。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刘同川的论文《秦汉盗墓罪认定及量刑问题初探》基于岳麓秦简盗墓案的判例、《二年律令·盗律》、居延新简涉及盗冢的文书等材料,分析了秦汉对盗墓罪的认定和量刑。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刘智明的论文《胡家草场汉简所见汉文帝时期赎刑调整》探讨了汉文帝时期赎刑调整的内容、原因和影响。杨博、刘鸣、小林文治老师,朱群杰、雷倩博士研究生对以上六篇文章分别进行了评议。
第五场学术研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王祁老师主持。《〈为狱等状四种〉“芮盗卖公列地案”集释》是“中国政法大学民事法律史研读小组”的集体研读成果,由中国政法大学的王安宇老师代为宣读,对“芮盗卖公列地案”中的断句、“王室”称呼、“盗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湖南大学欧扬副教授的论文《胡家草场汉简蛮夷律零拾》对胡家草场中与蛮夷有关的八条律文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秦汉国家蛮夷治理制度的沿革。浙江师范大学马力老师的文章《肩水金关汉简〈甘露二年御史书〉补论》对《甘露二年御史书》文书的命名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深度挖掘了西汉中央逐捕丽戎的原因及政治背景。西北大学王馨振华老师报告的文章《五一广场东汉简牍所见黄详案相关简牍初理》对“黄详案”的文书编连、语词考释、文书复原进行了细致阐述。舒哲岚老师、王馨振华老师、姚磊副教授、姚远副教授对以上四篇文章分别进行了评议。
第六场学术研讨由华东政法大学的王捷教授主持。大连海事大学舒哲岚老师的论文《简牍所见官吏犯罪从重处罚原则再识》分析了秦汉对犯罪官吏从重处罚的四种方式,并且比对了之间的差异。西南政法大学雷倩博士研究生的文章《肩水金关汉简所见“房谊案”考》对 73EJT21:59 简所记“房谊”及其相关问题做出新释。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贾高邦的论文《从“津关”合流看秦汉之际的社会控制》考察了“津”“关”的性质及功能,并阐述了“津关”合流的历史过程。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朱群杰的论文《东汉秋冬行刑的实践——以五一简为中心》分析了两汉秋冬行刑立法上的区别,以及东汉“秋冬行刑”立法与司法实践的矛盾。李勤通教授,管笑雪、刘同川、王牧云博士研究生对以上四篇文章分别进行了评议。
会议闭幕式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王沛教授主持,闭幕式上,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晓林教授发表了闭幕式致辞,其后邬勖老师汇报了2023年会议的筹备计划,暂定下届的会议主题为“出土文献中的法律制度与法律观念探研”。王沛教授对各位学者表示了衷心的感谢,指出在一天半的会议讨论中,二十七位专家发表了非常精彩的学术报告,希望相关问题可以继续讨论下去,期待2023年可以在线下顺利举办第十三届“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学术研讨会。
来源:“法律古籍所”微信公众号
编辑:蒋红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