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执政以来美国进一步凸显对华战略在其战略全局中的地位,与中国开展全方位竞争,网络安全治理就是其对华竞争的重点领域之一。拜登政府在2023年2月发布的《美国情报界全球威胁评估报告》中明确指出,俄罗斯是美国最大的网络威胁,中国则是对美国构成最广泛、最活跃、最持久的网络威胁。一个月后,拜登政府又出台《国家网络安全战略》,进一步明确并做实美国对华网络竞争的相关内容,中国面临的网络安全生态明显恶化。为了应对美国的竞争和遏制,我应利用金砖国家等美西方无法直接插手的国际合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全球网络发展与安全治理新秩序。
继2018年特朗普政府发布《网络安全战略》首次指明中国给美国带来网络威胁之后,拜登政府继承其前任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美国对华网络空间遏制打压由理念和战略进入落地和执行阶段。
(一)科技遏制成为美对华网络空间战略优先项。科技尤其是关键与新兴技术是大国竞争的制高点,也是美国遏制和挤压我国网络空间的重点。拜登政府的主要措施有二:一是加大出口管制。2022年9月9日,美国公布对《出口管理条例》的修改内容,正式将“软件、密码和技术”纳入管制内容,继续加大对华出口管制力度。2023年以来,美国又将近60家中国企业和机构列入其出口管制清单,管制内容涉及芯片、光电、计算机、无人机、航空航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诸多方面,其在前沿科技领域对我全面打压的意图昭然若揭。二是通过“毒丸条款”强化科技遏制。美政府认为,“实体清单”仍存在一定灰色地带或漏洞,因此在加大“实体清单”制裁的同时,又增加带有“毒丸条款”的法律和行政命令,强化对华科技遏制。2022年8月9日,拜登签署了《芯片和科学法案》,禁止所有接受该法案资助的各国芯片制造企业在华扩大28纳米以下芯片的生产线。法案中的“毒丸条款”要求所有接受美联邦政府资金的对象,必须向美政府报告任何来自中国且金额大于5万美元的资金支持,并要求其不得扩大在华芯片领域投资,所孵化的新兴技术的产业化必须发生在美国而不是中国。2023年8月9日,拜登又签署了《解决美国在受关注国家的某些国家安全技术和产品》行政令,授权美国财政部长监管美国企业在半导体与微电子、量子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三大科技领域对中国的投资。这些“毒丸条款”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应用起来也更加灵活,无疑会对美国企业和厂商造成不良心理预期,降低其与华合作意愿。
(二)网络作战成为美对华网络空间战略新场景。俄乌战争开启了新一轮网络空间作战。美国一方面积极发展网络进攻力量,将美国网络作战的部分预算从2021财年的38亿美元增至43亿美元,用于组建新的网络部队、部署网络攻击设施,还重点扩充进攻性网络部队
的数量,如成立网络空间认知塑造部队,在美国陆军组建新型进攻性网络作战营,在美国海军陆战队新建3个网络营和3个网络活动小组,在美国空军基地和联队设立网络中队,改编新建81支任务分队等;另一方面,对中国发动先发制人的网络攻击。仅2022年6月至9月的不到三个月时间内,中国已多次溯源发现并披露美国利用“酸狐狸”、“狡诈异端犯”等网络进攻武器对中国开展窃密活动,涉及中国政府、大学、医疗、科研等机构。2023年7月26日,有美国政府背景的黑客组织对武汉市地震监测中心实施了网络攻击,严重威胁中国国家安全。
(三)组建同盟成为美对华网络空间战略的着力点。在美国相对于中国科技创新能力比较优势缩小的情况下,拜登政府试图建立民主国家同盟,以期取得网络空间规则制定的先发和主场优势。一是塑造跨大西洋数字伙伴关系。为压制中俄等国在5G、AI、先进制造及数字金融领域的国际标准,美欧加紧推进战略协调。2021年6月15日,欧美成立贸易与技术委员会(TTC),下设技术标准合作、供应链安全、气候与清洁技术、出口管制、投资审查等10个工作组,为双方在全球技术等领域提供协商平台。TTC是美国构建其同盟体系版图的重心,也是美国拉拢欧洲国家联合对华的重要战略举措。为增强中东欧国家加入技术联盟的意愿,美国积极推进区域数字战略协同,以增强在跨大西洋数字伙伴关系中的发言权。二是打造印太地区数字秩序。拜登政府将“印太”视为外交重点及与中国战略博弈的核心,在“印太”积极布局打造数字同盟体系,重点拉拢作为金砖国家的印度,谋求对华阵营化“脱钩”。2021年9月24日,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对话召开首脑峰会,成立高级网络小组,加强四国网络技术政策方面的协调。为增强对东盟地区的技术介入,美国还利用东盟峰会契机与相关国家发布美国-东盟数字发展计划,推动东盟-新加坡网络安全卓越中心和东盟-日本网络安全能力建设中心、东盟数字联合和网络安全伙伴关系等,进一步强化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当前,美国主导的民主国家同盟已向高技术领域渗透,未来还将向数字金融、数字贸易等领域扩张,或将形成具有共同防御协议的战略联盟。
二、合作应对网络安全挑战
在网络空间深受地缘政治影响,新一轮科技革命已成为大国竞争高地的背景下,美国对华网络空间遏制将愈演愈烈。对此,我应既坚决捍卫网络空间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又深化与金砖国家的网络安全合作,合力应对挑战。
一是加强网络技术合作。目前,我国虽然已在一些新兴互联网技术领域确立技术领先地位,但是在网络信息核心技术上仍落后于美西方发达国家,在全球市场中仍受到技术壁垒和市场准入的双重阻力,在国际网络空间治理上的话语权仍然较弱。为此,我应既在新技术、新应用的更迭上提质加速,力争率先在量子技术、卫星互联网与人工智能三大前沿科技领域有所突破,还应利用美西方无法直接插手的国际合作机制,扩大反对美国网络空间限制的合作基础。金砖国家向来重视在网络技术层面的合作,不仅建立了专门协调网络技术合作进度的“信息通信技术合作工作组”,还设立了“金砖国家未来网络研究机构”,加强各成员国在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研发与合作,特别是同作为太空强国的俄罗斯和作为与英国共建“一网”计划的印度在卫星互联网技术开发与应用方面合作互鉴。
二是推动网络空间规则制定均衡发展。当前,网络空间规则的制定整体仍呈现不均衡发展态势。在国家行为规则领域,美国不断与盟友协调立场,通过发布声明与政策文件共推规则,将反映美西方价值观和利益诉求的“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作为规则体系的旗帜,试图主导网络空间秩序构建;在数据治理领域,美、欧、日不断协调立场,对接机制,旨在打造规则体系“范本”。相反,金砖国家一直致力于推动建立公正、合理、全球认可的网络规范与标准,并已在国际网络空间立法上达成三点共识:一是建立公平、公正的网络空间规则,反对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任何单边主义行为;二是发挥联合国和国际公共政策的作用;三是倡导国际合作,通过协商与谈判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网络空间规则。鉴于美西方与新兴国家在“网络主权”“网络言论自由”“网络审查”等方面存在根本性分歧,我可联合金砖国家从易达成全球共识的领域入手,建立网络空间信任基础。例如,利用勒索软件对关键基础设施实施攻击的案例近期显著增多,无论美西方国家还是新兴国家均深受其害,金砖国家可就打击非国家主体(犯罪分子与恐怖分子)攻击关键基础设施推动制定相关国际规则。
三是建设网络冲突预防管控机制。当前,美国不断对内加强前沿技术的战略布局与资源投入,对外联合盟友遏制竞争对手,导致网络空间硝烟四起,争端频发。这种趋势不仅在大国战略博弈进入相持阶段的当下难以逆转,还将作为不稳定因素长期存在。另一方面,网络攻防的主体已由国家拓展到以网络安全企业、网络平台企业为代表的非国家行为体,如微软、曼迪昂特、ESET、思科等全球网络安全公司帮助乌克兰提升网络防御能力,在使后者可动用的资源得以拓展的同时,也给冲突带来更大的不可控性,甚至可能由此引发更大的危机。金砖国家对此应有清醒认识,尽早建立网络冲突预防和管控机制,以便共同研判形势、主动分享情报、联合开展演习和有效管控危机。
作者:陈立 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非洲安全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魏月童 北京海陆经济发展安全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红色文化网
编辑:蒋红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