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放假我校安排 1日至7日共7天
日期: 2004-09-17 作者: 供稿单位: 宣传部
  日前,校长办公室发出通知,对我校“十一”放假作出具体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4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我校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7日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10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一)、5日(星期二),10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三)、7日(星期四),10月9日、10日上班。

   10月9日、10日分别上10月6日、7日的课。

  通知要求各学院、部门(单位)放假期间妥善安排好值班并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在放假之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编辑: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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