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副校长王辉在精业楼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各学院教学副院长会议,就学习、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作了部署。
王辉要求各学院要向全院教工通报《若干意见》的精神,学院班子要按照《若干意见》,就如何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据了解,《若干意见》是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高等教育实际,就我省高校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而提出。《若干意见》主要包括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完善教师职务评审制度及聘任机制、狠抓课堂教学质量、加强诚信教育、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强化高校教学研究组织的功能、加强研究性教学、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及继续推进“浙江省高等教育新世纪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编辑: 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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