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区大楼照明用电和空调使用管理有了新规定
日期: 2005-06-09 作者: 供稿单位: 宣传部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校区用电管理工作,合理有效地利用学校的电力资源,学校对教学区大楼照明和空调使用管理作出了新规定。

教室用灯:随用随开 杜绝“长明灯”

  根据在教室学生人数随时调整照明度,凡在教室自习10人以下的只能开一组灯,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开两组灯。白天教室光线充足不开灯;阴雨天光线不足,可根据在教室学生人数局部或全部开灯。各教室管理员应及时检查电灯关闭情况,杜绝“长明灯”现象。各大楼公共场所走廊照明灯应本着节能、根据实地需要开关。

空调:高于30℃或低于5℃方可使用

  在空调使用上,实验室空调只能在超过实验仪器设备所限定的温度范围之外或进行教学实验时气温高于30℃时使用。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空调原则上应在气温高于30℃或低于5℃时使用。教室、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和实验室等安装空调的场所,必须“人离机停”,不得将空调房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学校:节水节电巡查组加强督查

  学校将成立节水节电巡查组,巡查组随时抽查空调的安装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提出口头建议。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发给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对于限期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


编辑: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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