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校在行政中心多功能会议室召开校史编纂工作会议,部署校史(中卷 志)的编纂工作。
校党委副书记梅新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为迎接50周年校庆,学校决定重修《浙江师范大学校史》,编纂校史具有延续文脉、总结过去、启示未来、精神认同、文献存真的重要意义。他指出,重修的校史将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作出新尝试,具体分上(校史)、中(校志)、下(编年)三卷。上卷主要是学校变迁史,中卷由部门志、学院志、研究机构志三部分组成,下卷记录每年大事记。
梅新林说,校史(中卷)即部门、学院、机构志是校史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各部门、学院、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编纂。他希望与会人员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密切配合,体例上有创新,内容上求精,进度上务必抓紧,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会上,校史编纂负责人介绍了校史编纂的主要构思及校史(中卷)编纂的具体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各学院行政副院长,各研究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 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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