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老师获浙江省优秀博士后荣誉称号
日期: 2006-03-07 作者: 供稿单位: 宣传部
  根据日前公布的《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表彰浙江省优秀博士后、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优秀博士后管理工作者的决定》浙人专[2005]329号文件精神,我校人文学院老师高玉被授予“浙江省优秀博士后”荣誉称号。

  开展优秀博士后评选活动是为了纪念我国博士后制度实施20周年,宣传表彰在我省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本次全省共有16名同志获“浙江省优秀博士后”荣誉称号。


编辑: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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