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学校召开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扩大会议,就我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安排,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今年将进行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选。
副校长王辉在主持会议时强调,我校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任务艰巨,各学院、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成立相应机构,制订具体工作计划,逐项落实;要认真学习相关材料,查漏补缺,做好准备工作;要积极策划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推广活动。
据了解,省级示范校认定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在审查上报材料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语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省部属高校进行实地考查。凡达到标准的,由省教育厅、省语委授予省级示范校称号。
根据安排,我校将成立校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工作领导小组和迎评工作组,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常规工作相结合,组织开展材料收集和自查工作,对我校师生用语、用字规范、校园用字规范进行全面培训和检查,充分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工作。
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 宣传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