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浙师大法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团队报送的有关加强涉非法律风险防控的调研报告,荣获中央领导肯定性批示。这是该团队今年获中央领导批示的第二篇咨政报告,也是近两年该团队获正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第七篇咨政报告。
近年来,依托浙师大非洲研究这一省重点高校建设品牌学科,在学校的关心支持和非洲区域国别学院(非洲研究院)等兄弟学院的引领帮助下,法学院围绕国家发展大局和中非合作大势,主动服务“一带一路”“浙非战略合作”等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主动对接中央和地方法学会及我国驻非代表机构、涉非科研院所、非洲高校与智库,主动调研我国涉非企业和商会,以“当代非洲法治新发展”和“新时代中非合作法律问题”为重点,积极打造以非洲法研究为特色、以中非协同创新为优势的“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团队,深入开展基础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并在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大学挂牌成立“中非法律研究中心”、成功主办“一带一路”中非法治合作高端论坛,顺利完成中国法学会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产出了系列涉非法治研究成果,强化了涉非法治人才培养,推进了中非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提升了法学院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法学院“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团队充分发挥非洲法研究的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尤其注重中非协同研究,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获涉非国家级课题两项,省部级课题7项,出版专著和译著各两部,在《西亚非洲》《非洲研究》《中国投资(中英文)》等刊物,以及《中国社会科学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等报刊上发表论文或专访10余篇,五部非洲法译著即将付梓,七篇咨询报告获中央领导和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为中央和地方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这些研究成果,紧紧围绕上述两个重点,涵盖非洲法人才培养、非盟关键领域治理、非洲国别法律新进展、中非法治合作新发展、中国对非投资法律风险防控等领域,既有力推动了中国非洲法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也为中非合作行稳致远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已经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开展国际合作,法治须先行。在新时代,为进一步服务和保障国家与地方“一带一路”战略合作需要,浙师大法学院将继续秉持“国际视野、中国立场”理念,不忘育人初心,牢记学术使命,勇担社会责任,努力培养更多更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产出更多更高水平的涉外法治研究成果、开展更多更高质量的涉外法治咨政建言,不断提升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精细化、协同化、特色化水平,为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作出贡献。
编辑:赵菡婧